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并征得同意,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公司研发楼1209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李海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均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本次修订前后对照情况如下:
■
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本次修订前后对照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相关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研发楼12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2、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年12月修订)》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和提案2为特别议案,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为普通议案,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证券事务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志敏
联系电话:0371-67371035
传真:0371-67388201
邮箱:zqb@hhkj.cn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6、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6
2、投票简称:辉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注: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朱红辉,202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李泰逢,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以及其他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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