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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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海证券海盈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有销售机构自2024年11月21日(含)起暂停接受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2)本集合计划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陆集合计划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longone.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31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海证券海盈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海证券海盈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东海证券海盈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083)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 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之“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自《东海证券东风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本集合计划自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
《资产管理合同》于 2021年12月13日生效,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将不超过2024年12月13日。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后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集合计划到期终止日,符合《资产管理合同》进入开放持有期的投资者可于本集合计划开放日正常办理赎回业务。
本集合计划到期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给予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投资者可咨询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官网:https://www.longone.com.cn;服务热线:9553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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