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传票上的开庭时间快到了,但我今年已经快90岁了,身体不好,腿脚不方便,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这可怎么办呀?”
近日,西安碑林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中。被告白老太因行动不便无法来到法院参加庭审,为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民四庭郑毅法官当即决定上门开庭,一次性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成功审理并调解了一起涉耄耋老人股权纠纷案件。
原告郭某系被告白老太的女儿,十余年前,原告因故请被告代持某公司股权,双方签订代持协议后由原告实际出资,并将被告登记为公司股东,公司经营过程中,原告一直实际控制并经营公司。现因客观情况变化,原告欲重新取得公司股权,故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郑毅法官认真查阅了案件资料,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双方矛盾焦点,为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郑毅法官和书记员李晨鹏带着开庭必备资料来到被告白老太家中“上门开庭”。
沙发、餐桌、凳子搭建起临时法庭,虽然简单,但庭审的庄严性却丝毫未打折扣,在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依法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郑毅法官秉持着“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法官耐心阐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分析了调解与判决程序的区别。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一致同意以调解书的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最终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上门开庭”移动的是法庭,不变的是“如我在诉”的司法为民情怀。碑林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厚植司法为民情怀,主动将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真正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作者:姚耀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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