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文艺精选】
栏目主持人:何家弘
他希望向西方人和一些沉湎于西方侦探小说的中国人证明:中国传统的公案传奇远比西方侦探小说高明,中国古代的法官比起西洋大侦探来也毫不逊色
□张梦星
高罗佩,外交官、汉学家、小说家,1910年出生于荷兰一个军官家庭。自小他对家中花瓶上的汉字感兴趣,从而爱上中国文化。
16岁时,高罗佩开始学习中文。1930年,他进入莱顿大学学习汉学专业,后进入乌得勒支大学攻读研究生。取得东洋学博士学位后,他出任外交官,先后在日本、中国、美国、印度、吉隆坡等地任职。在日本东京从事助理译员工作时,他与许多中国学者建立了联系。
1942年,高罗佩来到中国,担任荷兰流亡政府驻重庆使馆秘书一职。彼时正值战乱,大量中国知名学者汇集于重庆,学术研究氛围浓厚。高罗佩在与这些学者的交流中,中国文化造诣得到进一步提升。出于对中国文化的热爱,他用自己名字“Gulic”和“Robert”的谐音给自己取名“高罗佩”。外交官的工作经历使得他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很深入的研究。
在重庆大使馆工作时,高罗佩结识了同样也在大使馆工作的水世芳女士。水女士乃是清代名臣张之洞的外孙女,她的父亲水钧韶后任天津市市长。高罗佩与水世芳完婚后,妻子成为高罗佩了解中国文化的又一扇“窗口”。
在日本和中国任职时,高罗佩广泛阅读了大量中国文学作品,其中包括《武则天四大奇案》。这部清代公案小说的前三十回主要描写了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如何巧妙破解三起杀人案的故事。高罗佩认为这部小说“没有太多封建迷信情节,罪犯真实身份直到故事结尾才得以揭晓,接近西方侦探小说”。
《武则天四大奇案》情节紧凑、悬念不断。在故事中,狄仁杰仪表堂堂,精通武术,奉行“子不语怪力乱神”,在复杂离奇的案件中坚持寻求理性解释。高罗佩认为他是“一个介于中国传统中‘超人式的’法官和一个更加人性化角色之间的人物”,兼具了中国古代与世界现代的智慧魅力。
彼时,世界上没有向西方读者介绍中国探案故事的文学作品。高罗佩认为,有着悠久历史的中国公案小说遭遇了西方世界的误传和贬低,中国古代法官的形象也常受到歪曲和损害。他希望向西方人和一些沉湎于西方侦探小说的中国人证明:中国传统的公案传奇远比西方侦探小说高明,中国古代的法官比起西洋大侦探来也毫不逊色。
因此,1946年离开中国到华盛顿任职后,高罗佩开始着手将《武则天四大奇案》的前三十回译成英语(高罗佩对此书后半部分描写狄仁杰如何忠心于皇权不感兴趣),并将译本起名为《狄公案:三起狄公解决的杀人事件》。他希望西方世界的读者也能领略狄仁杰的风采,了解“古代中国的犯罪文学是多么的精彩”。
凭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扎实把握和自己的独特理解,高罗佩在翻译过程中将狄仁杰探案故事进行了一定的改造,删减了一些西方读者陌生或难以理解的描述,使故事情节精彩绝伦、高潮迭起,且易于理解。此外,高罗佩又尤为注意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介绍和解释,让西方读者充分领略古老东方之美。
这一译本出版后反响热烈,6个月即销售一空。高罗佩意识到中国古代探案故事在当时具有相当的文化魅力和市场潜力,于是开始以他最为熟悉和喜爱的狄仁杰为主角创作小说。
1949年,高罗佩完成了第一部狄仁杰系列小说《铜钟案》。高罗佩在描述主人公狄仁杰时,并没有描写得像中国古代大部分官员一样迂腐、过分注重繁文缛节,而是描写出亲民、不过分轻信证人证言、注重推理和演算的狄公,这与历史上的狄仁杰完全符合——用行动践行了孔子“正名”的思想,为官一任,恪尽职守,造福一方。
英文本《铜钟案》凭借对神秘东方古国、繁华大唐盛世、智慧无双主角和复杂精彩的故事的描述大获成功。“Judge Dee”(狄公)由此也成为欧洲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比福尔摩斯还早了几百年的大唐“神探”。
此后的18年里,高罗佩不断对中国公案小说进行改造与革新。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他陆续创作了《迷宫案》《黄金案》《湖中案》等5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共约130万字,这些作品最终构成了《大唐狄公案》。他借鉴了《棠阴比事》《醒世恒言》《龙图公案》等中国古代断案典籍,又借鉴了西方现代侦探小说的科学理性与法治观念,把中国公案小说改造为西方侦探小说,是中国和西方文学融合的典范。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
责编: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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