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8月01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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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并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内容。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良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股票已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鉴于“兴瑞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即自2024年8月1日至 2024 年10月31日),如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4年11月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张瑞琪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31日,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触发《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即自2024年8月1日至 2024 年10月31日),如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4年11月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2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兴瑞转债;债券代码:127090)462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即2023年7月24日至2029年7月23日;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2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709.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490.70万元。兴瑞转债于2023年8月15日上市。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兴瑞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6.30元/股。

1、2024年1月,公司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2日起由26.30元/股调整为26.20元/股。

2、2024年6月,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6日起由26.20元/股调整为25.90元/股。

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25.90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二)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本次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

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触发《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兴瑞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即自2024年8月1日至 2024 年10月31日),如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4年11月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一年内、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计划,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收回全部本金及投资收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计划,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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