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0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2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6日
至2024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4 年8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 16:30。
(五)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43一8203960
传真:0543一8203962
邮编:256602
联系人:顾欣岩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0证券简称:渤海汽车公告编号:2024-031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渤海汽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际”),渤海国际为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2,000万欧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欧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渤海国际的合并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渤海国际2023年8月向瑞穗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瑞穗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2000万欧元贷款即将到期,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渤海国际拟向瑞穗银行香港分行继续申请2,000万欧元(约15,323.4万元人民币,按 1 欧元= 7.6617人民币汇率折算)借款,公司拟通过内保外贷方式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渤海国际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渤海国际的融资提供担保。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渤海国际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70%,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渤海汽车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24 日,渤海国际在德国法兰克福完成设立公证。
注册地址:法兰克福市
法定代表人:崔雪梅、徐斌
注册资本:60,100,000 欧元
经营范围:汽车部件研发、制造、销售,汽车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渤海国际为渤海汽车收购BTAH股权所设立的持股型公司,未开展其他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渤海国际向瑞穗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2,000万欧元。
担保本金金额:2,000 万欧元
担保期间:额度首次提款日起计一年
上述担保的具体金额、担保起止时间以公司、渤海国际与瑞穗银行香港分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被担保方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同时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渤海国际系公司为收购BTAH设立的持股型公司,无实质经营业务,无法依靠自身信用获得融资,需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向瑞穗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渤海国际的贷款进行担保,是对渤海国际原有贷款继续提供的担保,渤海国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38,308.5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按1欧元=7.6617人民币汇率折算),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8.58%;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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