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三级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三级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公司董事长田勇,董事姜兆新、汪欣、邵明海、隋建梅、李永红为本次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璇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公司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三级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三级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三级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标的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本次增资金额为30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事项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或“公司”)三级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州爆破”)为提升爆破资质,以满足博州地区矿山爆破需求,博州爆破拟接受股东方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
经博州爆破双方股东协商同意,本次对博州爆破增资价格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审计的净资产1,806,468.81元为依据,减除股东分红307,203.51元,即净资产为1,499,265.3元,实收资本为100万元,每份净资产为1.50元。本次增资总额共计300万元(其中:2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爆破”)以现金方式向博州爆破增资180万元(其中:1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民用爆破物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州民爆”)以现金方式向博州爆破增资120万元(其中:8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双方所持博州爆破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博州爆破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300万元,雪峰爆破持有博州爆破的股权比例为60%,博州民爆持有博州爆破的股权比例为40%,博州爆破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雪峰科技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三级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45235971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16层
法定代表人:袁春波
注册资本:24641.804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4日
主要经营业务:爆破与拆除工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等。
雪峰爆破股权结构:雪峰科技持有其100%股权。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雪峰爆破为雪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雪峰爆破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民用爆破物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民用爆破物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122938513X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兴乐商贸广场(F段3单元301室)
法定代表人:康伟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4月16日
主营经营业务:民爆物品器材销售等。
博州民爆股权结构如下:
■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博州民爆为雪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博州民爆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108537625XY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区)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康伟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6日
主营经营业务: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及爆破业务咨询及服务等。
本次增资前博州爆破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增资后博州爆破股权结构如下:
■
博州爆破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定价依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7734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博州爆破公司净资产1,806,468.81元,减除股东分红307,203.51元,即净资产为1,499,265.3元,实收资本为100万元,每份净资产为1.50元。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雪峰爆破与博州民爆尚未就本次增资事项签署正式增资协议。待有关增资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三级子公司博州爆破通过增资升级爆破资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可以进一步扩大博州爆破的业务范围和市场份额,提升其在博州地区的市场竞争力,并提升其盈利能力和风险防御能力。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博州爆破仍为公司的三级子公司,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为进一步激发公司活力,提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整体运作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薪资水平、市场薪资行情和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本次调整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董事长),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及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董事长参照方案执行。具体薪酬方案为:
一、薪酬结构
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
二、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年度标准薪酬为80万元。正职分配系数为1,其他高管的薪酬分配系数根据岗位职责、难度系数与考核结果执行,平均不超过0.8。标准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基本年薪(40%):为按月固定发放的基本收入;
2.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由绩效年薪基数(60%)、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和年度综合考核系数确定;
3.任期激励: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以三年为一个考核期,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
三、其他规定
以上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高飞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9日
高飞先生个人简历
高飞,男,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工程副高级)。
2010.09-2012.12 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部机电技术员
2012.12-2015.07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机电技术员
2015.07-2016.03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主管
2016.03-2018.03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机电主管
2018.03-2018.07 新疆安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8.07-2019.11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副部长
2019.11-2022.03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济运行部部长
2022.03-2022.08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济运行部部长、新疆安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2022.08-2024.04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新疆安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2024.04至今 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研发中心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5日
至2024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已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姜兆新、汪欣、邵明海、吕文颖、张新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及“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10:00一13:00、15:00一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楼证券部。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楼证券部
邮 编:830026
电 话:0991-8801837
传 真:0991-8801837
联 系 人:邵 炜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授权委托书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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