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7月19日 03: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7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高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2.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培元、赵雪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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