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55元(含税)。
● 调整原因:由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决策期间,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导致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以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2024年3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3,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3,333,33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7.02%。
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本次调整情况
作为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一部分,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4年2月2日至5月1日期间,公司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4万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
前述回购股份204万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371,293,334股。依据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1.0055元(含税),即调整后:
1.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373,333,334÷371,293,334≈1.0055(元)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1.0055×371,293,334=373,335,447.34(元)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55元(含税),实际利润分配总额为373,335,447.34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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