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博汇股份所有产品全部停产 税务事项影响继续发酵 股价已跌去42%
中证智能财讯 博汇股份(维权)(300839)6月13日晚间公告,基于目前经营资金困难,公司于6月12日起对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上述两套装置生产的产品,本次停产会对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流和经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表示,为控制运营成本,公司将采取各项节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逐步安排员工放假、减薪、裁员等方式,努力维持日常经营活动。
3月29日,博汇股份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如按税务通知书的要求,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则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为3.0亿元和2.0亿元,2023年公司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
这一数据也在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体现,博汇股份2023年亏损2.03亿元,为上市以来年度首亏,2024年一季度亏损9942.68万元。
深交所也对公司发出关注函。根据4月15日晚间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司目前有两套生产装置,其中芳烃抽提装置主要生产销售“重芳烃”和“重芳烃衍生品”。
公司认为,公司的重芳烃衍生品和重芳烃是两种产品,且与石脑油等成品油具有明显差异,不需按照重芳烃缴税。
2023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风险提示单,提示公司有开具重芳烃衍生品发票,重芳烃是需要按规定征税的,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消费税的风险。公司认为风险提示单并非缴税通知,因此公司未做风险提示披露。
公司表示,在2024年3月27日之前,公司未收到过税务局任何明确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应缴纳消费税的书面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博汇股份曾因多次违反相关规定,于2023年9月13日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于12月先后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和深交所的监管函。
责任编辑:王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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