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东旭蓝天: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2024年05月09日 02:25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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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5月8日消息,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原因是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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