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月18日消息,炬申股份公告,公司在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通知书,因竞买须知中明确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征求并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者书面同意文件的规定与拍卖不动产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故撤销上述不动产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将拍卖价款退还公司。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退回的拍卖成交款合计1.23亿元。公司在获悉被撤销上述不动产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撤销(2022)沪74执928号通知书,并裁定《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合法有效。然而,2024年1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沪74执异2号,驳回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公司表示,本次被驳回异议请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如有进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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