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3-00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张建军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022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32.56亿元,同比上升39.14%(主要因燃料油业务规模扩大),利润总额3.74亿元,同比下降39.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亿元,同比下降3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亿元,同比下降19.68%。实现每股收益0.169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4017%。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4.38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224,324.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138,666.20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513,866.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68,147,446.45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61,310,267.75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7,461,978.2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216,786,160.65元,结余10,675,817.63元结转下期。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8.77%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3-009)》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就2023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参)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10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一)202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建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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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度控股子公司无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三)2023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计划为其控股子公司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舜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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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3年度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科环公司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科环”)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根据科环公司与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上峰建材”)于2020年12月18日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拟以各自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和现金等共同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上峰科环在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合作建设一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注册资本全额实缴到位外,各方股东约定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1)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直接提供资金;2)在上峰建材资金充实的情况下,由上峰建材提供股东借款,其余各方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向上峰建材提供质押反担保;3)上峰科环对外融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如任一方或多方无法提供担保的,则其余各方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向担保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20-039号《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科环公司与上峰建材共同投资新设公司合作迁建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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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3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10.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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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截止2023年3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1、担保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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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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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担保是为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的担保,同意董事会提交的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23-006)》
七、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费为80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续聘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审计机构续聘程序和费用定价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07)》。
十二、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二个商业地产项目;2、已单独审议的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给关联方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的物流服务费用;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广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843.00万元,占2022年末公司净资产343,886.61万元的3.44%。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本次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张建军、马林霞、王海雄回避表决。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8)》。
十三、关于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十届董事会至2023年4月2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依法换届。经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本次董事审议通过的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张建军先生、马林霞女士、腾飞女士、汪沁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关于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崔平女士、邱妘女士、徐衍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关于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拟发放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年报酬12万元人民币(税后)。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公司经营者经济责任的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天一广场Ⅲd区域调整改造项目的议案
天一广场是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场公司”)的核心商业地产,建成开放至今已超过20年,亟需进行优化升级和改造。广场公司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就天一商圈提升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天一广场在业态、功能、形象、秩序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提升进行了方案制订。按照前期工作论证、研讨、测算和筹备,将天一广场相关项目提升改造分为二个阶段进行:一期对内部铺装、喷泉、灯光三项工程进行升级改造,二期对天一广场内部建筑联通和部分出入口通道加顶。
一期项目经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2年7月先后完成了音乐喷泉及音响投影系统的提升改造、灯光提升、导示系统的更新、中心大舞台及水晶街休闲舞台的更新、国际购物中心东门外立面的提升改造和天一广场公共区域铺装整修、智慧立杆灯更新等项目,至此所有第一阶段的提升改造项目均已竣工投入使用,并已完成竣工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累计完成投资5500.2994万元;
第一阶段的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天一广场二期提升改造以全新的“奢、适、智、酷、活、艺”六大空间规划和定位。天一广场IIId区域(现天一数码)作为二期提升改造项目中的一部分,租赁合同将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经广场公司市场调研、遴选,拟从“科技新贵”区域规划方面着手,以打造“智”空间为主旨,寻找时尚潮流、智能、有科技感的品牌,力求给市民带来一种全新智能空间和消费业态的体验,以提升该区域商业价值。
IIId区域立面外形陈旧、内部设备设施落后,整体建筑形象、功能和业态已经与当前的商业发展形势存在一定的脱节,需要重新进行品牌类别调整和整体物业改造,故计划对IIId区域先行实施改造。项目初步预算1950万元,计划2023年内完成。
本次投资升级改造将会相应增加折旧费及摊销费用,但调整改造后增加的租金收益能覆盖全部费用,综上本次Ⅲd区域整体调整对天一广场品牌具有实质性提升意义,能有效增加品牌影响力和聚客能力,提高公司商业板块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一广场Ⅲd区域调整改造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广场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推进及办理天一广场IIId区域调整改造项目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2023年4月26日(周三)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形式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上午9:00召开。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
会议议题: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7、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8、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1续聘财务审计单位
8.02续聘内控审计单位
会议议题:累积投票议案
9.00关于选举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9.01张建军
9.02马林霞
9.03腾飞
9.04 汪沁
10.00关于选举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10.01崔平
10.02邱妘
10.03徐衍修
11.00 关于选举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11.01 周红双
11.02 蔡晨斌
11.03 张波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1日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23-011)。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建军,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浙江诸暨人。1997年参加工作,毕业于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大学本科,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1997.7-2003.3宁波兴光煤气集团公司职员
2003.4-2005.3宁波城光天然气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
2005.4-2006.4宁波兴光煤气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2006.5-2007.4宁波兴光煤气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2007.5-2008.12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9.1-2020.5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0.6-2020.7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2020.8-2021.8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21.9-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马林霞:女,汉族,1971年2月出生,浙江余姚人。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0月参加工作,浙江工商大学统计系统计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89.09-1993.07浙江工商大学统计系统计学专业学习,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1993.10-2001.12 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人保部,历任:科员、总经办副主任、主任兼人保部经理
2001.12-2003.10 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3.10-2004.09 大连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10-2005.04 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5.04-2009.03 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
2007.09-2009.03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8.09-2009.03 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浙东区域负责人、各公司总经理
2009.03至今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04-2011.04 宁波富达股份限公司副总裁
2011.04至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2014.07至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腾飞:女,汉族,1975年11月出生,浙江宁海人。200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上海同济大学测量系房地产专业毕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1993.09-1995.08 上海同济大学测量系房地产专业学习
1995.08-1996.10 宁波城展房地产有限公司员工
1996.10-2005.03 宁波市基威房地产有限公司员工(其中2003年1月至2005年3月借调至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2005.03-2005.06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2005.06-2013.07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
2013.07-2013.11 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2013.11-2016.03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总经理助理
2016.03-2021.12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
2021.12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汪沁:女,汉族,1987年5月出生,浙江宁波人。2010年8月参加工作,中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基金业从业资格。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
2006.09--2010.06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10.08--2012.06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秘书
2012.07--2014.05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2014.06--2016.11 宁波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副主任(期间:2015.09一2018.03 宁波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16.12--2020.06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宁波文化广场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07--至今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平:女,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博士(全日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专业:纳米材料制备、有机/无机纳米复合及应用和产业化、晶界内耗的研究,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未持有宁波富达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970.2-1975.1 庐江乐桥中学,全日制
1978.9-1982.7 安徽大学,物理专业,本科,全日制
1983.9-1986.7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硕士,全日制
1986.9-1990.11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博士,全日制
1982.1-1983.8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 研究实习员 科研
1991.6-1993.6 中国科学院内耗与固体缺陷开放研究实验室 副主任 科研
1993.7-1995.3 安徽省拓普高新技术公司 总经理,法人代表 经营管理
1995.3-1999.12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 副所长 科研管理
2000.1-2001.11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 常务副所长 科研管理
2001.12-2004.9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所长 科研管理
2001.12-2004.9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纪委书记 科研管理
2004.5-2017.6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所长 科研管理
2017.6至今 宁波诺丁汉大学 副校长
2017.6至今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 科研管理
邱妘: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宁波大学会计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创通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宁波富达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982.09-1986.06 复旦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
1986.07-1993.09 宁波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
1993.09-1995.09 宁波大学商学院讲师、系主任
1995.09-1997.07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留学
1997.07-1999.12 宁波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系主任
1999.12-2005.04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
2005.04-2014.06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教授、院长
2014.07-2015.06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教授
2015.07-至今 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
2012.07-至今 宁波大学会计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徐衍修: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浙江江山市人,1990年5月入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一级律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宁波大学特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宁波富达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986.09-1990.06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
2001.09-2003.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专业,硕士
1990.09-1997.12 巨化集团公司 法务专员
1998.01-2000.12 宁波对外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1.01-2011.12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12.01-2019.02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9.03-至今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主任,管理合伙人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3-01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6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6日
至2023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十届十四次监事会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4-83860986)。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函、传真以2023年4月25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1803室
邮编:315000 联系人:赵立明、徐鼎
电话:0574-87647859 传真:0574-83860986
(四)登记时间:
2023年4月24、25日工作时间(8:30-17:00)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23年4月26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6、本次会议为期1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7、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说明
报备文件:宁波富达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07日(星期五)至04月1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uda@fud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14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4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董事、总裁马林霞女士
独立董事徐衍修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赵立明先生
财务总监甘樟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07日(星期五)至04月1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uda@fud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立明、徐鼎
电话:0574-87647859
邮箱:fuda@fud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224,324.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138,666.20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513,866.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68,147,446.45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61,310,267.75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7,461,978.2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216,786,160.65元,结余10,675,817.63元结转下期。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8.77%。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十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流程规范,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3-00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7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费为8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公司2022年度内控报告审计意见。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22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是在与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所合作的基础上设立,是立信中联发展最迅速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2月11日,持有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4091901938E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6楼606室。
2、执业资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浙江分所持有浙江省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5000622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从事过证券业务。
3、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4、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56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负责人为舒国平;截至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26人,从业人员76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3人。
5、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业务收入32,425.91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5,343.07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4,274.66万元,非证券业务收入为1,068.41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8家,收费总额574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
6、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至2022年期间受到8次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丹丽
邵丹丽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项目,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欢
刘欢女士,现任立信中联浙江分所部门副经理,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审计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余年,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因公司业务量有所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调增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能按照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和2022年度内控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十届二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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