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年03月29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 投资类型及金额:招商证券收益凭证一“搏金”147号指数挂钩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2D198】3,0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尚股份”)于 2022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类型及金额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一“搏金”147号指数挂钩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2D198】3,000.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追加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增加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共计不超过1亿元。原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5,000.00万元委托理财期限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新增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5,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追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追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中介机构意见

原尚股份本次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必要审批和决策程序,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水平。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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