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03月29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15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健康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共计召开6次监事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资产减值核销、会计政策变更、委托理财、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通过参加上述会议,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股东、董事及经营管理层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公司监事在参会过程中认真履行职权,对会议审议事项和决策程序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合规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公司监事会在财务活动监督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督促公司根据《会计法》和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公司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管理层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督促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董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治理活动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4、内幕信息管理监督

监事会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接触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规定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的简要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1、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效果。

3、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对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相关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益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并注销退休、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31,180 股,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20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具备完成审计工作的能力,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相关的2023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费用与2022年度相同。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注1] 2022年度,签署杭汽轮、龙马环卫、柯林电气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杭汽轮、龙马环卫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度,签署杭汽轮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 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目前无法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公司将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确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相关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2023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及内控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参考往年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21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汽轮新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汽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新能源公司)为了满足其公司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该项授信额度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汽轮新能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本次担保未构成关联交易,且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汽轮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832089108

3、成立日期:2011年09月30日

4、注册地点: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信路608号技术大楼1201室

5、法定代表人:林张新

6、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润滑油销售;电力工程总承包;设计、安装:机电设备成套工程、中小型火力发电工程、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本转让【上述经营范围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批发、零售:机电成套设备、金属材料、高低压电器、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保温耐火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与本公司关系:汽轮新能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9、被担保人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10、其他事项

汽轮新能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杭州汽轮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最高金额:3亿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主债权发生期间:2023年3 月 22日至2025年3 月21 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汽轮新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汽轮新能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将促进其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开展,保证其阶段性资金需求。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10,8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2年度审计净资产(832,848.11万元)的比例为 13.30%。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22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和注册资本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7 日召开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和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策略,为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形象,拟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具体如下:

2、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1,180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111,8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980,179,980股减少至979,537,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80,179,980元减少至979,537,000元。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3、按照完善党建和依法治企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章程修正案对照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及章程修改以工商登记机构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23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11.18万股。本次注销回购账户剩余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79,648,800股减少至 979,537,000股。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议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6000万元港币(含)且不超过32000万元港币(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5元港币/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79)。

2、2020年2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

3、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5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回购最高价格9.17元港币/股,回购最低价格7.22元港币/股,使用资金总额160734718.28元港币。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71)。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1、根据前述的回购股份用途安排,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1日和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2月16日,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1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人数为455人,登记数量为18,060,000股。2022年1月14日,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37人,登记数量为1,380,000股。公司合计向符合条件的492名激励对象完成过户登记1944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为11.18万股。

三、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公司共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944万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11.18万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11.18万股进行注销。

四、本次注销股份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79,648,800股减少至 979,537,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五、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的11.18万股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24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及2023年度预计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汽轮机配件、向关联人销售空冷器和汽轮机备件、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等。公司主要的关联人为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16,950,981.92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30,143,520.9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5%,该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4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路357号

(3)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68号A座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潘晓晖

(6)注册资本:8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制造、加工:纺织机械、造纸机械、泵、铸件、电动工具、变速齿轮装置、热交换器、数控数显装置及上述设备的备品备件(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热电工程承包及其设备成套;批发、零售:集团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备品配件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为集团成员企业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备品配件,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提供水、电、气供应与服务(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8)实际控制人: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按合并报表范围)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控股)持有公司623,772,24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63.64%,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3)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4)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郑伟

(6)注册资本:98347.1777万元

(7)主营业务: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具体范围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通用机械、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氧站工程施工,工矿配件、船舶及辅机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培训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实际控制人: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按合并报表范围)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必要性及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上市以来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中,形成了稳定高效的业务运行模式,且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关联方均能履行合同,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交易,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

2、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性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表决回避。

3、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公允性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在定价过程中遵循公平、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同约定的付款及收款条件符合市场交易习惯,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本议案经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所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25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收益,增加股东回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理财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中短期理财产品。

公司将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技改扩建和战略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资金风险,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实施现金理财。投资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性、保本保息或非保本保息的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有足够保障措施的信托产品。投资理财的资金不得超过15亿元,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2年。

2、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议案》,经会议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1%。该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项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

必须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理财。

2、投资标的

投资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性、保本保息或非保本保息的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有足够保障措施的信托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开展投资理财的资金不得超过15亿元,在2023年度期间发生的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得超过15亿元。

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2年。此次委托理财的授权权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时起算。

4、投资要求

(1)不在证券市场从事期权、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也不从事以利率、汇率、期指等金融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委托理财业务。

(2)在确定委托理财项目的投资品种、性质及期限时,坚持适度分散原则,并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委托理财受托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2家,其中银行机构不超过10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

(4)公司应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在对市场风险事先进行充分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理财计划和方案。在投资理财方案中,应落实好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及责任人。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公司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

5、风险管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该等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议案》经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合规有效。公司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战略性投资需求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价值,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27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公允反映公司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管理办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存货。

公司2022年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58,001,132.8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①:“出表减少”是本期初纳入合并范围的杭州中能汽轮动力(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本期末因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预期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2)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损失的方法

2) 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增加58,001,132.80元。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28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度公司资产损失核销3,315,480.12元,其中:资产减值核销3,315,480.12元。资产减值核销中应收账款核销844,467.22元,其他应收款核销2,471,012.90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1、应收账款坏账核销844,467.22元。

2、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核销2,471,012.90元。主要系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因供应商武汉华中自控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导致的固定资产预付款2,331,000.00元无法收回。

二、董事会关于资产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资产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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