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3月25日 03:47 上海证券报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15,237,53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工业气体及基础化工原料的综合运营

子公司南京诚志为公司清洁能源业务的主要经营载体,运营模式为立足产业园区,主要为下游大型客户提供基础化工原料综合配套。主要产品分为工业气体产品及液体化学产品两大板块,其中工业气体产品为CO、氢气及合成气;液体化学产品主要为乙烯、丙烯、丁醇、辛醇和异丁醛等。南京诚志的主要经营活动系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国际领先技术洁净燃烧后生产化工企业所需的工业气体及甲醇产品;并且以甲醇为原料,利用UOP/HYDRO技术和DAVY/DOW的技术生产乙烯、丙烯、丁辛醇等产品。南京诚志的工业气体产品、乙烯主要销售给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下游生产企业,丁辛醇及部分乙烯销往园区外长三角客户,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子公司诚志永清主要由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和其优化项目1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组成,主要产品为乙烯、丙烯、丁二烯,副产品为乙烷、丙烷、LPG、粗苯等。诚志永清坚持以直供为主,流通分销为辅,通过与大客户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确保经营的安全稳定。

公司与AP合资设立的诚志空气产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氢能技术、燃料电池技术开发、加氢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等业务。目前主要是推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

子公司青岛华青本报告期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正式启动投资建设POE(聚烯烃弹性体)项目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POE下游消费结构包括TPO终端、聚合物改性、电线电缆等,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主要用于生产管材、型材、纤维、中空制品、注塑制品和隔膜制品。

(2)TN、STN等单色液晶材料、TFT-LCD液晶材料和OLED材料等半导体显示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是国内主要的液晶材料生产厂家,秉承清华大学液晶材料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创液晶材料国产化先河,已经发展成为我国规模大、品种全、服务完善的液晶材料金牌企业,并创立了国产液晶自主品牌“slichem”。石家庄诚志永华为全球最大的TN/STN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大中华地区最大的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及OLED材料新锐供应商。为顺应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在包括PDLC等非显示材料领域以及OLED材料、其它显示用化学品等平板显示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开发方面积极布局,从专注于液晶材料进一步扩展到相关显示材料领域。

(3)D-核糖等生命科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工业大麻的种植、研究、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

子公司诚志生命是公司在生物技术、生命医疗高科技领域发展的投资、研发和市场营销的主体,致力于D-核糖等天然发酵产品的开发及市场开拓,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和品质优势,诚志生命经20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全球唯一一家同时拥有D-核糖产品制造及应用领域完整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子公司美国BLS公司在D-核糖产品应用开发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拥有全球范围内的销售网络,在膳食补充剂、营养健康、食品保健品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致力于以先进的生物工程技术制造新型功能性的天然发酵产品,其开发的“发酵法生产D-核糖项目”先后被列入国家创新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生物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专项。D-核糖是多种核苷类抗病毒、抗肿瘤、抗艾滋病药物的重要中间体和起始原料,在制药领域应用广泛。添加D-核糖对改善人造肉的营养与口味也有重大作用。

子公司诚志汉盟按照药品GMP标准和相关规范设计建造工业大麻花叶提炼加工工厂,投产后,年处理工业大麻花叶的能力为2000吨,是目前全球较大的工业大麻加工提取基地和工业大麻产业综合体。诚志汉盟可以生产高纯度CBD晶体(99.5%以上)及广谱系油,并掌握提取CBDV、CBC等十几种高价值大麻素的核心技术。

(4)医疗健康服务

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公司持有丹东市第一医院60%的股权。该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总建筑面积7.5万余平方米,总开放床位1050张,现有20个病区、45个科系,下设丹东市眼科医院、丹东市心脑血管病医院、丹东市肿瘤医院和丹东市糖尿病治疗中心,拥有丹东市仅有的两个省级重点专科:普通外科和口腔颌面外科,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基地,主要提供诊断、治疗等医疗服务,无论是规模还是医疗技术水平在当地医疗服务机构中都处于领先地位。

(5)其他业务

子公司安徽诚志主要从事主营TFT玻璃减薄和ITO玻璃镀膜,在玻璃减薄领域实力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还包括:自有房屋租赁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青岛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10亿元人民币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诚志华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青”),青岛华青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青岛华青投资建设POE项目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拟通过青岛华青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投资建设POE(聚烯烃弹性体)项目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分别约为40亿元和8亿元。截至本报告期,上述项目已完成立项。

2、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险筹备组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截至本报告期,项目申请尚无进展。

3、公司与AP合资设立的诚志空气产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常熟市高新区政府签订了加快建设常熟首座加氢站及区域投资运营中心的协议,该子公司将利用常熟区域优势加快建成样板式的加氢站,进一步推广相关业务,为在江苏其他地区布点打好基础。截至本报告期,新建常熟银河路加氢站项目顺利通过省特检院的现场评审验收,市场监督局的审核,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三证齐全,现场设备调试完毕,可以正式对外充装。

4、关于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工业大麻项目,截至本报告期公司正在协调、督促厂房交付工作。由于云南汉盟未能达到《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中约定的经营业绩,诚志高科、北京华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与云南汉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补偿协议》,由云南汉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照《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约定向诚志高科、北京华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补偿对应787.5万元及112.5万元的注册资本的股权,转让金额均为0元。

5、2022年5月北京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诚志永华”)已完成股份制改制及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北京诚志永华管理层启动分拆北京诚志永华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截至本报告期,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6、截至本报告期,北京诚志永华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科技有限公司在沧州投资建的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中间体材料项目的事项,因公司发展需要建设方案正在调整中。

7、关于公司与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生物”)债权债务纠纷事项,公司已收到保全裁定书,已保全等值财产,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裁决书,裁决万胜生物偿还本金133,178,783.74元、滞纳金2,430,000.00元、律师费100,000.00元、本案仲裁费840,402.16元。该案还未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正在与万胜生物就偿还事宜进行磋商,但目前已就分期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截至本报告期,万胜生物指定其关联公司为还款提供抵押担保。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大伟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3年3月23日下午16:00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52,879,612.83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2,008,771,108.59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33,676,128.85元。

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末对各类资产等进行了核查。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547.8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67.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上述第1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2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二年内有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56.3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上述第(1)-(3)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4)(5)项议案为中长期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八年内有效。上述第(6)-(10)项议案为中长期项目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五至十年内有效,上述第(11)-(17)项议案为银团方式中长期项目贷款,以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公司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七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诚志2023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供应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59.8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子公司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4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上述第(1)-(13)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14)-(18)项议案为中长期项目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五至十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发挥集团资金归集、统筹管理作用,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故公司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欣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3、4、5、7、8、9、10、15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5、7、9、10、13、15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简历

王欣女士,1973年9月生,硕士,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曾任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北京事务所非铁及有色金属部经理,北京世纪恒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通州商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清华大学河北研究院办公室主任,清控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清控资产管理集团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目前,王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4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8、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3年4月11日和2023年4月12日的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邹勇华

联系电话:0791一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一83826899

7、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0,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2023年4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或以上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3年3月23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52,879,612.83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2,008,771,108.59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33,676,128.85元。

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4、6、8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52,879,612.83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2,008,771,108.59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33,676,128.85元。

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大麻 工业 诚志股份 丹东市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28 常青科技 603125 --
  • 03-28 海森药业 001367 --
  • 03-28 中电港 001287 --
  • 03-27 登康口腔 001328 20.68
  • 03-27 中重科技 603135 17.8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