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9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3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10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此有效期内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选举沈子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车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鲍林强、乔小燕、沈子强、鞠宏磊;
(2)审计委员会成员:姚铮、王兴军、车通。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提名杨扬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总裁的提议,现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如下:
1、聘任沈子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2、聘任陆忠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3、曹燕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因工作安排原因,曹燕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将在公司子公司华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02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3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过电话确认,于2023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夏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4日,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号文核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286,671,000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3,609.88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65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28日全部到账。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上述募投项目中的“‘华数 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变更为“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为192,701.5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得质押,且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1、购买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保本型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购买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额度:不超过1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保本型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产品的具体事宜。为控制资金风险,限购买募集资金专户所开立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定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操作。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等制度规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尽管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投资可能会因市场波动受到影响。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保本型产品。拟采取措施主要如下:
1、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产品投资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设立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操作产品。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事宜已经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购买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湘财证券对华数传媒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5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唐雨红女士、金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唐雨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金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唐雨红女士、金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唐雨红女士、金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唐雨红女士、金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唐雨红女士、金俊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唐雨红女士、金俊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杨扬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已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杨扬女士简历如下:
杨扬,女,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高级编辑。历任浙江电视台编辑、记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总编室编辑、品牌建设部主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总编室副主任、节目研发中心主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国际频道总监,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扬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总裁的提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审核,董事会决定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聘任沈子强先生、陆忠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因工作安排原因,曹燕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将在公司子公司华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调整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意见,认为相关人选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且本次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系因公司管理需要,相关人员调整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异议。
曹燕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业务发展与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曹燕明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有关人员简历:
沈子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总经理,桐庐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桐乡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沈子强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数集团子公司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忠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磐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华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副总裁、工会主席,兼任浙江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理事会理事,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战略与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陆忠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7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9:15~15:00;
5、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02;
6、参加会议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3日(星期一);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6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楼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投票意见,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方磊、蒋丽文
电 话:0571-28327789
传 真:0571-28327791
电子邮箱:000156@wasu.com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6 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2、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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