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11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如下:
2.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11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11月)》《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2年11月)》。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丁彦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选举罗艳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选举赵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选举任永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上4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核实了以上候选人的资料及提名和审议程序,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4.1、《选举牛永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选举郑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3、《选举谢春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上3名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核实了以上候选人的资料及提名和审议程序,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四届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年(税前),除领取董事津贴外,根据其在公司履行职务情况,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及社会保险待遇,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16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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