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7日讯 昨晚,威星智能(002849.SZ)发布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3月26日,威星智能披露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938.34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智慧城市先进计量及系统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938.34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截至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3235.61万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文谦直接持有公司2879.07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21.75%。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3970.68万股计算,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7206.29万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6.73%,仍处于控股地位。为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将视市场情况控制单一特定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的认购上限,适当分散特定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从而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威星智能表示,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项目,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在技术研发上不断创新,持续推进新技术产品化进程。此外,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威星智能于4月6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显示,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沈晓舟、陆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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