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2年05月07日 05:5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使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周五)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交流。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梁欣先生,财务总监陈金海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

  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彭瀛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233,278股被司法冻结,存在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此外,该股东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将影响业绩补偿的实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彭瀛《关于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上述冻结股份中的9,700,000此前已质押,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股东彭瀛在《关于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中对相关情况作出进一步说明如下:

  “案件涉及债权金额为:股权收购款7,475,570元,利息6,514,302.96元,违约金2,870,618.88元,律师费50000元;冻结股份数量12,233,278股。目前本人已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就该保全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说明,并请求人民法院解除保全裁定,理由如下:该案原告北京墨池山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五莲心一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智游网安体系股权转让协议书》等文件,约定股权受让方为五莲心一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本人并非该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方,据此保全本人名下财产无法律和事实依据,且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股价波动,损害股东利益。因此本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保全裁定。”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注:上述比例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冻结股份为公司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的股份,负担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440A009799号)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440A009802号),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2021年度合计应补偿23,155,018股,其中彭瀛应补偿7,876,433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以上业绩补偿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后,若彭瀛所持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将暂时无法办理业绩补偿;若彭瀛所持股份被强制过户,导致剩余股份数量少于应补偿股份数量,亦将影响业绩补偿方案的实施。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妥善处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尽快消除对业绩补偿的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彭瀛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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