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浩、叶静、尹湘艳、陈静、刘类骥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2022年4月30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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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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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2、限售股变动系2022年高管锁定股按75%重新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已按照规定对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黄浩、叶静、尹湘艳、陈静、刘类骥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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