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万股且不低于550万股,回购金额不超过4,95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1-041号),以及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1-043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4月 30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710,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4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8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29,183,868.5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回购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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