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3月31日 10:22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2-00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394.62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197,417.64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现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是基于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了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2-00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调整原因,苗红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苗红强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苗红强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苗红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慧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同意聘任苗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李慧玲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等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李慧玲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李慧玲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对李慧玲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慧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苗雨先生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苗雨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91-6665836

  传真:0391-6688986

  电子邮箱:yuguang@yggf.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邮编:459000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91-6665836

  传真:0391-6688986

  电子邮箱:yuguang@yggf.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邮编:459000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1、李慧玲:女,1974年生,本科,经济师。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证券事务代表。

  2、苗雨:男,1981年生,本科,经济师。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

  公司代码:600531        公司简称:豫光金铅

  第一节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197,417.64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证监会公告 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解铅、白银、黄金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冶炼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解铅、白银、黄金、阴极铜等,公司是国内电解铅和白银生产领域的龙头企业。近些年来,公司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现已成为全国再生铅行业中资质最齐全、最具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开创了再生铅与原生铅相结合的新模式,使铅工业步入了“生产—消费—再生”的循环发展之路,被誉为“再生铅发展的中国样本”。

  2021年,随着新冠疫苗接种加速,新冠疫情虽然反复但整体形势不断好转,全球宏观经济复苏进程加快,消费端上,国内外消费同步复苏,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各终端产品消费呈现持续稳定增长。受国内外经济复苏、美联储持续宽松货币政策、美国欧盟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影响,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价格报告期内维持高位震荡态势,铜、锌价格同比大幅上涨,有色金属价格屡创新高,铅价也随之走高,但在中国精铅供应过剩、锂电池替代的影响下,铅价涨幅明显不及其他金属。

  2021年,国际黄金现货均价1,798.6美元/盎司,同比增长1.6%,国内黄金现货均价373.7元/克,同比下降3.7%。铅、锌现货均价分别为15,278元/吨、22,579元/吨,同比增长3.4%、22.1%。铜现货均价为68,490元/吨,同比上涨40.5%。2021年,沪银主力年均价在5,215元/千克,同比上涨 10.3%。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冶炼及经营,化工原料的销售;贵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电解铅、白银、黄金、阴极铜、硫酸等,用途如下表所示:

  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生产活动主要为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两个环节。公司通过原料加工冶炼产出精铅、阴极铜成品,同时对冶炼副产品中黄金、白银、硫酸、锑、铋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进行综合回收,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公司按生产流程和冶炼特点设置生产单位,分别承担金属冶炼、成品精炼、贵金属回收、综合回收等相对应的产品任务。生产任务由公司生产部按年、季、月分解落实,提供销售资源配套条件、动态平衡调整,实现整个系统的连续、满负荷、平衡生产,有相应的技术、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成本计划、材料计划、备件计划、检修计划等配套的计划管理体系,各生产单位按计划具体分解,依据相关作业文件和制度具体实现各生产环节的实时控制,从而保证生产运行的有序、有效组织。

  此外公司重视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原生铅与再生铅共生产的循环经济产业模式。公司采用CX集成系统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处理回收,不仅解决了废铅酸蓄电池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司对原料需求,把清洁生产、资源及其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等融为一体,从而实现绿色高效冶炼。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铅精矿、铜精矿,通过国内、国际市场采购。采购过程中,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价格走势及库存结构,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规避原料采购风险。公司外购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按照产成品市场价格扣减市场加工费的方法确定;产成品市场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发布的铅、铜、金、银价来确定。公司成立价格委员会,每周召开价格会议,集体决策判断预测公司产品价格走向及趋势,利用市场价格波动,在保证供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压缩采购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分国内和国外两市场,其主要销售模式为对终端客户直接销售,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的销售费用使公司利润最大化。在国内市场上,公司根据客户近3年来的购买数量和购买价格,对客户资源进行细分,并依次区别对待。此外,公司将客户按区域划分,并在区域内将客户按其所生产产品的特性进行市场细分,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结构层次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和变化销售策略。同时,公司注重强强联合,与国内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签订长期合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市场占有率。因产品质量有保证、服务及时、信誉度高,公司在国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市场等发布的铅、铜、金、银价适当调整作为出厂价。公司目前铅锭产量居全国第一位,是上海有色网报价的第一采标单位。

  国际市场上,公司将国际合作客户层层筛选,进行银行资信调查,保留了大批信誉良好、用量大、有合作潜力的大用户,为公司在国际的销售工作奠定了基础。在价格确定上,公司参照国际惯例,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和伦敦贵金属协会(LBMA)为定价参照系统,为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做了保值点价,不仅灵活而且保证了国际市场的销售利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87.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4.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0.63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8.45%。2021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长原因:(1)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创效增收为核心,通过优化原料采购方案,细化每批次矿粉效益测算,利用铜、锌价格上涨和铅锭品牌交割优势,精准调整销售策略,取得良好经济效益;(2)公司节能降耗、指标对标创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司55项创标指标中,53项指标实现历史最优,其中铅综合能耗、尾渣含铜等指标均创行业标杆,直炼厂熔炼系统银回收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2-01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造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由五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预计金额调整审议情况:因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将公司与豫光锌业、甘肃宝徽在2021年度销售氧化锌系列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10,000万元调整为25,000万元、由0万元调整为12,000万元;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豫光锌业、甘肃宝徽在2021年度采购锌锭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60,000万元调整为100,000万元、由15,000万元调整为45,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将公司与豫光锌业在2021年度的采购铅渣、铜渣、银浮选渣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29,200万元调整为40,200万元。

  3、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锌冶炼及副产品硫酸、海锦镉、锌合金综合利用;稀贵金属综合回收;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

  住所:济源市莲东村北

  2、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注册资本:43,494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3、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征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货运信息配载)。

  住所: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北

  4、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拥军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锌锭、锌产品、硫酸及副产品生产、矿产品购销;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锌锭、锌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

  5、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3栋1单元8楼817号

  6、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利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批发;机械设备租赁;汽车新车零售;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1楼607室

  7、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狄伟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精深加工区

  8、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海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不含危险化学品)、稀有金属、贵金属、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销售(不含煤炭、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农副产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河南省济源市北海办事处济渎路商务内街西12-2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29.61%的股权。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锌、铜、金、银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锌价、铜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锌、铜、金、银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2、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以市场价为计价依据,该计价原则为指导性、参考性原则,每次交易双方均应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中应根据市场形势及实际情况详细约定计价标准、数量、交货地点、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其中的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3、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河南省电网直供峰谷分时电价表》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及单价计算。

  4、公司与关联方款项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能源及产品销售,同时充分利用公司有色金属营销网络优势,实现公司综合经营效益的最大化。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没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2-01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济源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慧玲     联系电话:0391-6665836

  邮编:459000       传真:0391-6688986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2-00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8:30在公司3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董事陈荣良先生、独立董事吕文栋先生、郑远民先生、郑登津先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5、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197,417.64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2-006)。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2-007)。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苗红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李慧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临2022-008)。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0、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李慧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苗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临2022-008)。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22-009)。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2、关于审议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是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经核算,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总额为348.48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3)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4)发放办法:上述人员2022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5)其他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基于现时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公司形势,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面临的各种因素对公司的影响,2022年,公司计划完成铅产品45万吨、黄金10,034千克、白银1,408 吨、阴极铜13.04万吨,硫酸66.42万吨,销售收入260.84亿元,费用成本支出258.87亿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4、关于公司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如下:

  (1)保值品种:黄金、白银、电解铅、阴极铜、锌、铝。

  (2)保值工具: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金、银延期交收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银、铅、铜、锌、铝期货及期权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铅、铜期货合约;伦敦贵金属交易所的贵金属远期交易;银行的OTC交易;期权场外、场内交易等。

  (3)保值数量:根据公司 2022年度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占用、产品销售、自营贸易预算情况及预测市场风险程度大小决策,选择相应时机和保值工具,从事相应保值品种的买入保值或卖出保值。买入保值头寸:黄金不超过1,350公斤、白银不超过150 吨、铅不超过6万吨、铜不超过2万吨、锌不超过25,000吨;卖出保值头寸:黄金不超过2,700公斤、白银不超过300吨、铅不超过11万吨、铜不超过4万吨、锌不超过4万吨、铝不超过3万吨。

  不论任何品种、任何时点,操作的持仓头寸不得超过计划的保值头寸额度。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5、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2022年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实际操作总金额超出上述额度,则需要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10)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11)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

  因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供货合同》。公司向锌业公司销售氧化锌、白银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向其他与锌业公司相同规模的第三方销售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结算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该《供货合同》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

  因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购货合同》。公司购买锌业公司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同期相等规模的第三方同样产品的购买价格确定;该《购货合同》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矿粉、铜矿粉)》的议案

  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材料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相关规定,金属材料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向其采购铅矿粉、铜矿粉。公司购买金属材料公司矿粉(铅矿粉、铜矿粉)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同期相等规模的第三方同样产品的购买价格确定;该《购货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2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012)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4、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5、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度环境报告书》。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6、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22日14点30分在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13)。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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