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27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2020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以下简称“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后,或者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所发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证交易,同时研究将燃煤发电企业优先发电权、优先保障企业煤炭进口等与绿证挂钩,持续扩大绿证市场交易规模,并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推广绿证交易,企业通过绿证交易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
但截至目前为止,财建[2020]4号文中提出的配额制下的全面绿证交易政策尚未出台,绿证交易未形成有效的需求市场,生物质发电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用完后,难以通过绿证交易等方式取得收入替代财政补贴。另一方面,2021年以来,受煤炭价格高企、江苏地区生物质项目集中投运等因素影响,生物质燃料价格持续走高、收购难度加大、质量下滑。在目前生物质发电的政策形势、生物质燃料的市场环境下,电价补贴结束后,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收入尚不足以覆盖燃料成本,继续运营不再具有经济价值。公司全资及控股的四家生物质发电企业项目并网时间较早,合理利用小时数已用尽或即将用尽(其中:盐城项目已于2021年底用尽,其余项目预计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下半年陆续用尽),为了优化资产配置、减少运营亏损,各项目计划在合理利用小时数用完后停运。
综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分析评估后认为生物质发电相关长期资产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按照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计量原则,进行减值测试。鉴于各项目计划在合理利用小时数用完后停运,本次减值测试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四家全资及控股生物质发电企业需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长期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构筑物等固定资产,软件等无形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全资及控股生物质发电企业需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25,211.45万元,经评估后,可收回金额合计为3,441.26万元,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770.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220.04万元,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50.15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8亿元,减少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9亿元(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2年1月2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一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日,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528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01%左右。
2、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2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510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06%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528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01%左右。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2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510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06%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71.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90.24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25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影响。风电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一方面,2021年度江苏地区风资源情况优于上年同期,公司风电项目利用小时数同比增加;另一方面,随着2020年底新洋、淮安陆上风电项目投产,2021年11月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0%股权完成交割,2021年12月初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公司风电装机容量同比增加。因此,公司风电业务业绩同比增幅较大。
2、上年比较基数较小。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五、其他说明事项
1、基于国家关于配额制下的绿证交易政策尚未出台,2021年以来生物质燃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等原因,公司拟于2021年度对生物质发电相关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本次业绩预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已考虑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2、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可能与本次业绩预告的初步核算数据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投资”)持有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18,000,000股的12.1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国能投资拟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36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能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1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85,750,677股的0.89%,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618,000,000股的0.99%。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即将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2年1月28日,公司收到国能投资《关于减持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鉴于2022年1月28日是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618,000,000股,上表中国能投资持股比例为相应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发行及上市,总股本由618,000,000股变更为685,750,677股,上表中国能投资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为相应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685,750,677股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国能投资将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安排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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