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拟置入资产”)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三)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拟置入资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和审计服务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上述立案调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束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存在无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风险。
公司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安排,采取跟进相关中介机构的调查进程,或更换相关机构等措施,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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