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与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廖建新先生、黄铁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长朱江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杨必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物产环能 证券简称:603071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物产环能”)本次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合理配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建新先生、黄铁飞先生回避表决,其余9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作了认真确认,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合理配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杨必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位监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3、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物产中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注:“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物产中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01221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519,603.20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销售与租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二手车交易与服务,国内贸易,从事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物流仓储信息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服务,养老养生健康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665,260.26万元,净资产3,390,173.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0,396,634.99万元,净利润274,572.1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5,577,453.06万元,净资产3,911,583.35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41,288,834.15万元,净利润320,102.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物产中大系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二)项所规定的情形。
物产中大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物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A2JGUXC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1356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新能源产品、焦炭、煤炭(无仓储)、金属材料的销售;环保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煤炭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装卸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清洁能源的技术推广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809.99万元,净资产10,785.75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96,382.68万元,净利润306.05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4,205.82万元,净资产10,969.83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60,020.84万元,净利润184.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煤物产系公司合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小波在该公司任经理、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
山煤物产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3、宁波首钢浙金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6810960195
成立日期:2009年1月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298号
法定代表人:郑胜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钢铁冶金产品的销售;货物仓储和装卸;钢材的剪切、加工;钢材剪切、加工技术的开发、转让、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3,790,218.72元,净资产51,009,111.8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13,166,228.87元,净利润1,105,069.38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25,348,814.49元,净资产51,569,034.34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708,728,637.58元,净利润1,226,315.5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物产中大通过物产金属控股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公司董事会已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合理配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000万元到10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44,713万元到54,713万元,同比增加88.92%到108.80%。
2、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000万元到10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43,387万元到53,387万元,同比增加89.25%到109.8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000万元到10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44,713万元到54,713万元,同比增加88.92%到108.80%。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000万元到10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43,387万元到53,387万元,同比增加89.25%到109.82%。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286.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612.68万元;每股收益1.10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期业绩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受主营业务的影响,2021年煤炭市场行情持续上涨,煤炭价格震荡上升,同时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经营策略,扩大了煤炭流通业务规模,导致煤炭销售量也有所上升,因此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4日
至2022年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物产中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年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137号华都大厦11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人:朱方超、郑娟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传真号码:0571-87215672
邮箱:wchnsa@zmee.com.cn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或核酸检测证明。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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