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7月03日 06:00 证券日报

原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汤友钱先生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1-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君平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经过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1日   14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祥和大厦三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1日

  至2021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7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7月3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祥和大厦证券法务部;

  4、登记时间:2021年7月19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1年7月19日下午5:00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邮政编码:317200

  2、联系人姓名:齐伟  陈樱梦

  联系电话:0576-83966128

  传    真:0576-839669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05,652,026.16元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和实业”)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7元,共计募集资金414,85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71,418,018.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29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36号)。

  根据《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节余募集资金总金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2、实际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括项目未付尾款金额18,654,000.00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金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项目未付尾款金额=124,306,026.16-18,654,000.00

  =105,652,026.16元;

  3、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的实施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4、采购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自建先进的模具加工中心,多腔化生产,在确保达到产能的情况下,设备投入量减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5,652,026.16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经过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祥和实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祥和实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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