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2021年07月03日 05: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2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7,986,577股,发行价格为4.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4,999,999.19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3,061,988.6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938,010.58元。截至2021年6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苏公W[2021]B06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或本次募投项目“泰国高性能子午胎项目”的实施主体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注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84,999,999.1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938,010.58元,以上账户总额和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是由于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完毕导致的。

  注2:“泰国高性能子午胎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因此与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的甲方为发行人及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乙方)、华英证券(丙方)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分别为1103026319200522385、536576252485、29010188000268688、5100110198,截至2021年6月16日,专户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272,499,999.19元、300,000,000.00元、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泰国高性能子午胎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健程、孙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初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续享有。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继续执行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的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用股份”)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8.00元/股。(简称“原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调整原因: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由872,290,090股(以下简称“变更前总股本”)变更为1,074,796,667股。(以下简称“变更后总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均暂未增持公司股份。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顾萃先生、监事杨丽娟女士、监事顾友章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程金元先生、联席总经理顾亚红女士。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39,848,300股,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周海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588,407股,公司董事长顾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239,800股,以上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66,676,507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董事兼总经理程金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00股,联席总经理顾亚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80,000股。其他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

  1、2020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计划自2020年3月27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公告编号:2020-021)

  截至2021年3月26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顾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通用股份14,340,2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4%。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四)已披露的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8.00元/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由872,290,090股变更为1,074,796,667股。

  针对前述变化,公司于近日收到增持主体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根据公司总股本变动的最新情况更新并继续执行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如下: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变更后总股本的0.5%,不超过变更后总股本的1%,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8.00元/股。本次增持计划中的资金来源等其他内容不变。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拟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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