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7-055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的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的通知,浙江交通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山化工;证券代码:002061)自2017年2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隔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详见相关进展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于2017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于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21日、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2017-006;2017-0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2017-027;2017-03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2017-040;2017-046;2017-047)、《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截至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在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尚需获得有权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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