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相关信息

  注册名称: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明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25,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蓝色经济开发区富海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柴油、汽油、丙烯、甲基叔丁基醚(MTBE)、硫磺、渣油、蜡油、石油焦、石脑油、燃料油(闪点<60℃)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油浆、道路沥青、基础油、重油(以上经营事项均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券上市条件确认情况

  2016年11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53号"文核准,发行人申请发行的面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债券")符合上交所上市条件。

  (三)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代码:143057

  3、发行规模:基础发行规模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

  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5、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期债券产品设计

  1、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2、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票面利率:7.70%

  4、计息方式:附息式固定利率。

  5、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发行期限:2017年4月6日。

  7、起息日:2017年4月6日。

  8、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4月6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4月6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4月6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4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1、担保方式:无担保。

  12、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监管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

  1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承销商和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

  (七)登记注册安排及提供上市服务安排

  发行人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期债券登记手续,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期债券在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上市服务的申请。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为1个工作日,即2017年4月6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

  特此公告。

  发行人: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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