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类的犯罪增长非常迅速。2016年,案发环节涉及到融资的案例有135例,在全部涉案环节的案例当中占比是31.9%,接近总数的1/3。其中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中涉及到犯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集资诈骗两个罪名的就有81例。

4月5日,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发布《2016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

融资类犯罪突出折射的是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持续不容乐观、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同时也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真实写照。

报告共收集602起经报道过的企业家犯罪案例,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335件,占55.65%,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267件,占44.35%。其中,与2015年民营企业家的24%占比相较,民营企业家涉及的犯罪案件在绝对数和所占比例上均有所上升。

报告统计,企业家犯罪集中在六大罪名,其中贿赂犯罪229例、融资类犯罪88例、侵吞资产类犯罪84例、事故类犯罪40例、挪用类犯罪30例、欺诈类犯罪28例。

报告主笔、《法人》杂志执行主编吕斌介绍,在涉案的企业家案例中,国企企业家涉及投融资案例主要集中于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在信贷环节的腐败,以及国有企业高管在融资过程中涉及的骗取贷款等行为。而民营企业家涉案主要因参与互联网金融在内的民间借贷。

在国企中,50-59岁是犯罪的高发期,相关机构介入调查是国企案发的最主要原因。

在民营企业里,年龄40-49岁为相对高发期,案发的最主要原因是受害人举报。

去年,国企企业家犯罪有所降低,但贪腐类犯罪在国企犯罪的总量中,仍占到最大的比重。近受贿和贪污两个罪名就超过200例,占到总数的一半。

法制日报社长邵炳芳认为,从现在披露的国企高管典型的案例来看,纪委监管、国资委监管都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国有企业内部的纪委检查部门作用相对比较弱,总经理负责制变成了总经理决定制,股东会、董事会包括监事会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进一步增加了国企高管滥用职权的一个风险。

江苏、广东、北京是涉案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其中江苏犯罪案例最多。邵炳芳指出,江苏作为经济大省,民营企业比较多,经济发达的地区犯罪通常也越多,江苏近几年增多,很大程度上就跟江苏省司法公开比较相关,但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犯罪形势就一定最严重,这实际上与地方的信息公开息息相关。

报告认为,融资类犯罪连续几年一直是民营企业家第一个犯罪的类型,这与其融资难问题息息相关。民营企业不能从传统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但在发展过程中又需要资金,导致很多人就会选择一些灰色地带或灰色地带边缘,去获得必须融资。山东辱母杀人案同时也与融资问题有直接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P2P犯罪不容小觑。猎律网赵宪明指出,实际上P2P的借贷问题很突出,然而审理的证据问题却是现在的难题。在P2P平台的借款,以及网络借贷经过一手二手的转借造成证据很难搜索,在立法和证据层面上存在一些问题。从公开数据显示,传统犯罪占多数,这其中隐含着网络借贷造成了起诉比较困难的问题。

文/武静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