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03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隆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集团”)的通知,隆基集团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超先生将其持有的隆基集团10.89%的股份,转让给隆基集团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乔敏先生(张乔敏先生与张超先生为父子关系),并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分别持有隆基集团61.89%、38.1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均己完成。
二、隆基集团股权结构变化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隆基集团的股权结构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原来的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张超先生变动为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隆基集团股权结构变动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比例与变动前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未产生任何影响。
三、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权控制情况
1、股份转让前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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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转让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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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实际控制人结构变动后,公司生产经营等事项不受影响。原实际控制人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张超先生做出的相关承诺由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继续承担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4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1.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332,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到账余额为人民币326,332,000.00元。本公司于2013 年4月22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3)汇所验字第7-004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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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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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2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实际向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073,624.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57元,共募集资金485,000,085.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21,640,002.06元、配股登记手续费87,073.62元后的净额人民币463,273,010.00元以及利息收入25,280.98元总计463,298,290.98元于2016年2月1日存入隆基机械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18号《验资报告》。
2、2016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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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5月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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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在本期已使用完毕。2016年10月,公司已办理完毕撤销该银行结算账户的销户手续。
(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2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龙中分理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配售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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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募集资金不足,并结合现有投资进度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①公司拟缩减“年产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投资规模。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所生产产品不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的生产能力。②公司拟缩减“年产1万吨制动器总成支撑件项目”的投资规模,同时将该项目由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公司与厦门稳佳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烟台华兴经贸有限公司、步德威中国有限公司(丹麦)组建的合资公司山东隆基步德威制动钳有限公司来实施。该项目所产产品不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0万套制动钳的生产能力。2014年1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 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6年3月2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334.7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2016年3月1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6 年 3 月 14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在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持有至2016年8月23日赎回,获得投资收益450,972.60元。
(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无
5、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2016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①公司于2016年4月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山东龙口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富民-丰润共盈”2016 年 4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 年 10 月 13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432,657.60元。
②公司于2016年4月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 年 07月 07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553,479.45元。
③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山东龙口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富民-丰润共盈”2016年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 年 8月 9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402,739.50元。
④公司于2016 年 5 月 27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蓝海汇”蓝海港湾系列201601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 年 8月 31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174,520.54元。
⑤公司于2016 年 6 月1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蓝海汇”蓝海港湾系列201601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 年 9月 7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161,095.89元。
⑥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山东龙口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富民-丰润共盈”2016年1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7 年 2月 15 日到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3年发生变更,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配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
附件一: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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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配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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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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