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0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 1月16日发出通知,2017年2月21日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福建省青山超声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超声波制浆专利技术成果转化,推进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同意公司与北京中科奥倍超声波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科奥倍”)共同投资设立超声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并与中科奥倍签订相关《合资协议》。公司通过设立研发机构(控股子公司),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从事研发“超声波制浆”技术运用于竹、木为原料的竹木浆生产,并进一步拓展超声波技术其它应用范围,实现以技术为核心的产业融合,实施创新发展。本次投资主要情况如下:
1、设立福建省青山超声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青山超声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
(3)注册地址:福建三明市沙县金古工业园北区中节能海西(三明)节能环保产业园
(4)经营范围: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研究和发展;涉及超声波利用的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最终的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2、投资方案
(1)出资额及股权比例:青山纸业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出资比例70%;中科奥倍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出资比例30%。
(2)出资形式及资金来源:双方投资款均为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设立研究院具体情况及相关《合资协议》主要内容详见2017年2月23日公司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福建省青山超声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年产3万吨超声波竹木制浆中试生产线的议案》
为加快促进超声波制浆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实现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的目标,同意公司投资5,528.38万元(建设投资)先期建设年产3万吨超声波竹木制浆中试生产线。有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
(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年产3万吨超声波浆,产品方案为各类木浆、竹浆。
(3)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其中超声波制浆工段计划于2017年上半年完工)。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主要为建设投资。建设投资5,528.38万元,其中:超声波制浆工段建设投资2,580万元,非标设备预计投资2,400万元,实际以有资质中介评估并经福建省国资备案确认的估值为准,建筑及安装投资180万;备料工段、洗筛浓缩工段的设备投资1,710万元、建筑及安装投资85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投资238.98万元;基本预备费140.4万元。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自筹解决。
(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备料工段、超声波制浆工段、洗筛浓缩工段、废水处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投资建设中试生产线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2月23日公司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年产3万吨超声波竹木制浆中试生产线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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