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东南”)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成本,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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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向浙江东南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的使用期限
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三年。
4、资金占用费收取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浙江东南收取资金占用费。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
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经营范围:钢结构、板材设计、制造、安装及工程承接,建筑工程施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东南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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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其资金成本。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不存在直接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18亿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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