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军谈中国大势·发展阶段(3)
李佐军
2014年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支撑发展的要素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经济下行压力依旧较大”。何为结构调整阵痛期?为何目前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结构调整会带来哪些阵痛?如何应对?这些问题都有待探讨。
结构是相对于总量和质量来说的。经济总量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总量增长过快或过慢、总供给与总需求不匹配等。质量方面的问题一般表现为资源消耗过多、效率低下、竞争力不够等。结构方面的问题往往表现为结构不合理或结构失衡等。结构调整是指对不合理的结构进行优化,包含很丰富的内容,如包括产业结构的调整、区域结构的调整、增长动力结构的调整、财富分配结构的调整、要素投入结构的调整、排放结构的调整等。在结构调整过程中往往要触动存量、扩大增量,触动存量就要动现有的“奶酪”,扩大增量面临选择的痛苦和风险的压力,因此结构调整会有阵痛。
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发展一直伴随着结构调整,也一直伴随着不同程度的结构调整阵痛,但为何目前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的结构调整阵痛尤为显著而有特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多种结构调整阵痛相交织。与以前历次结构调整有所不同,本次结构调整表现为六个方面结构调整交织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中产能过剩产业、低附加值产业等面临被压缩和淘汰的阵痛;区域结构调整中区位条件差、人口聚集能力低的地区面临“空心化”和“边缘化”阵痛;增长动力结构调整中出口和投资依赖部门面临地位下降阵痛;财富分配结构调整中层级较高政府、垄断特权行业、特权阶层面临财富或收入占比下降阵痛;要素投入结构调整中初级资源部门、无技能人员面临机会减少阵痛;排放结构调整中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三高”行业和企业面临严厉管制阵痛。
其次,与过剩经济相交织。上个世纪80年代初、80年代后期和1993—1999年的几次经济结构调整都是在经济短缺条件下进行的,可以通过发展生产力等途径较好解决,造成的经济震荡较小。但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已由短缺经济变为过剩经济,特别是加入WTO以来变成了面向全球市场的过剩经济,产能过剩问题日益突出,2008年以来的反危机措施又进一步加剧了产能过剩。在过剩经济条件下进行结构调整需要“伤筋动骨”,触动存量利益结构,带来经济较大的震荡。
再次,与增长速度换挡期相交织。过去几次结构调整都是在经济 “周期性下降”(下降后还会反弹至原来的高度)情况下进行的,随着经济周期性恢复,结构调整阵痛较快消失。但本次结构调整是在经济“趋势性下降”(下降后难以反弹到原来的高度)情况下进行的,即伴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换挡,由此导致结构调整阵痛程度较深、持续时间较长。
第四,与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相交织。以前的结构调整没有伴随经济刺激政策后果的消化,因而结构调整的复杂程度较低。但本次结构调整需要消化2008年以来强刺激政策的后果,因此结构调整的复杂程度较高。复杂性主要体现在:需要在经济泡沫较多、财政金融风险较大,又要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条件下进行结构调整。
最后,与“中等收入陷阱”敏感期相交织。以前在进行结构调整时,中国尚未进入“中等收入陷阱”敏感期,因而社会对结构调整阵痛的敏感度较低。但本次结构调整是在中国已进入“中等收入陷阱”敏感期进行的,社会对结构调整阵痛的敏感度很高,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社会问题。
本次“结构调整阵痛期”的结构调整将带来以下阵痛:
第一,部分企业将遭淘汰。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高成本时代”悄然到来、转型升级压力加大、国际环境发生变化、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的新形势下,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生产低附加值产品企业(包括低附加值出口导向型企业)、“三高行业”企业等将遭遇被淘汰的命运。
第二,部分地区将陷困境。如资源枯竭型城市将随着资源的枯竭、资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价格的下滑、人口和人才的流失而陷入困境。区位条件差、交通落后、产业基础差、没有特色资源的部分农村,将随着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而陷入“空心化”、“边缘化”境地。部分区位条件较差、产业不配套、人气不够、“三高产业”比重高的园区,将随着土地财政的式微、房价的波动、融资成本的上升、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大而陷入困境。
第三,部分低技能人员失业。随着工业化、经济服务化、产业高端化的推进,那些传统行业(如传统农业、城市的非正式行业等)的无技能、低技能人员,特别是不掌握基本信息技能、年龄偏大的人员,将被新形势淘汰,失去工作岗位。
第四,部分政府部门减权。随着经济增长主要由需求侧的出口、投资和消费“三驾马车”拉动更多向由供给侧的制度变革、结构优化、要素升级“三大发动机”拉动转变,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制定改革任务的逐步落实,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干部考核导向的变化,原来部分比较 “滋润”的经济管理部门或者面临减权,或者面临裁撤,或者必须转向。
第五,财政金融风险凸显。在结构调整过程中,随着上述部分企业遭淘汰、部分行业调整、部分地方陷困境或“空心化”,必然会减少部分财政收入来源、增加财政支出负担、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即加大财政金融风险。若经济同时面临下行压力,则风险更大。
应对结构调整阵痛,各主体应采取不同的对策。在结构调整阵痛期,对企业来说,要加快企业改革、企业转型和企业重组。对地方来说,要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推进国土空间优化开发,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对政府部门来说,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精兵简政,要将释放风险和控制风险很好地结合起来,严防出现系统性风险。对个人来说,要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基本社会保障。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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