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经》杂志
郑飞
在上一期的文章中,我们谈到了两百年来美国政府屡屡想用同化、“平等换忠诚”的方式来消除印第安人的不满,却屡遭失败,是因为美国政府漠视了印第安人的集体权利。
我们今天来做一个反历史的思想实验。假如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前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政策并不是要他们放弃部落制,融入美国社会之中来,而是对他们说:“我们尊重你们的主权,支持部落自治。但是有个条件——部落必须是你们那种原始的部落,不能有宪法,不能有议会,部落领导更不能由选举产生。你们就只能待在保留地里面,如果你们从保留地出来,你们将不会得到与美国公民同等的法律对待。”假如这种情况发生,印第安人会满意吗?印第安人会不会认为自己的集体权利和传统文化得到了尊重,从而对美国产生认同?
要得知这个思想实验的后果,我们可以在历史上寻找先例,而这样的先例是存在的,那就是旧南非的“班图斯坦”制度。
在殖民时代,南非白人政府的做法跟美国一样,为本地土著划定了一些保留地,这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2.7%。1948年,当信奉种族隔离的南非国民党赢得大选之后,开始为黑人的“自决”和“独立”奔走。1951年,南非政府通过“班图权力法”(Bantu Authorities Act),在保留地上建立了632个黑人“自治单位”。南非政府特别下令,这些自治单位的基础必须是部落,目标是“重树土著法律与习俗的权威”。有些白人把这个比作英国历史上的“大宪章”(Magna Charta),认为这赋予了黑人以人权,也保存了黑人的传统文化——“我们尽我所能去抢救了班图人的部落生活,它是他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的基础。”
1959年,政府又制定了“班图自治法”(Promotion of Bantu Self-Government Act),所有保留地逐渐并为8个班图斯坦(至1979年扩至10个)。各班图斯坦各自设立议会和自治政府。1963年更通过特兰斯凯班图斯坦宪法法(The Transkei Constitution Act),使特兰斯凯成为一个“黑人国家”。1970年南非政府规定所有南非黑人都必须从属于一个班图斯坦,并取得其“国籍”。 南非政府盛赞这是让“城市地区的土著居民与其民族建立直接联系,他们来源于这个民族,从属于这个民族。”进而,在1976年宣布特兰斯凯独立(自此先后有四个班图斯坦独立),并把其他尚未独立的班图斯坦改称为“未独立黑人国家”。
1976年可是热闹的很。在庆祝特兰斯凯班图斯坦独立的庆典上,当时的南非总统迪德里希斯亲自参加,向特兰斯凯黑人总统移交主权。在南非国歌中南非国旗缓缓降下,升上了特兰斯凯绿白黄相间的新国旗,又有火炬,又有礼炮,还有12个国家的观礼队伍。南非政府官员发表热情洋溢的演讲:“我们今天终于走到了最后一步……通过让(特兰斯凯)独立,让南非卸下了监护人的责任……我们今天在这里见证的是,我们南非共和国多民族主义政策合乎逻辑的结果……我们多民族大家庭里的每一个民族都能实现自己的命运。”
从表面上看,南非政府放手让黑人拥有自己的国家,而且积极“帮助”他们进行民族建设,维护“传统文化”,怎么还能说人家不尊重黑人的集体权利呢? 都已经让独立了呢?
但事实上,无论是黑人自己(比方说非国大),还是许多外部研究者,都不认为南非政府此举是什么文化多元主义,而是认为这是一种国内殖民主义的新做法。
根据班图权力法,南非政府将班图斯坦的治理单位改成部落,然后将班图斯坦的各级政府工作交给了世袭的部落酋长们。特兰斯凯是模范班图斯坦,形式上,特兰斯凯也有自己的议会(TLA,Transkei Legislative Assembly),一共是109位议员,其中45人是选举产生的,其他64人则是由南非政府任命(并从南非政府处获得薪水)的各部酋长。
南非政府教训南非的黑人要尊重自己的政治传统,在传统的部落制下面生活,不要寻求什么政治参与民主管理。在南非国大党上台之前,在某些保留地内,政府治理中其实已经出现了民主因素。比如在特兰斯凯,有所谓的Bunga体制,在这个体制下,特兰斯凯被划分为若干选区,每个选区的地主和纳税人选出一名代表进入地方参事会(council)。而各地方再派人组成总参事会(General Council),处理地方事务。但是这套体系被国民党以尊重黑人政治传统的名义给废除了。在部落已经稀释或混杂的地方,南非政府甚至会重建部落。
由于把酋长变成政府雇员(由南非政府支付他们薪水),同时赋予他们治理其同胞的名位,南非政府就在班图斯坦中培养了一批个人利益同白人政府一致的既得利益阶层。政府通过财政手段,有时也通过武力,支持酋长们树立自己的政治权威。这里有这么一个例子,在蓬兰多(Pondoland)地区有一位酋长名叫波萨(Botha Sigcau),那个地区原来已经有一套比较民主和有效率的社区管理体系了,但是现在都要听波萨的。到了1959年,这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社会运动与骚乱,当地群众在山顶集会,通过民主方式自行组织了临时政府(Hill Committee),否认班图斯坦的政治权威。1960年,南非政府出动警察镇压,打死11人以上,逮捕了5000人。
有人也许会说:“无论怎样,班图斯坦现在都有了黑人领导和国家形式,没有个人权利总有集体权利吧,这难道不是一项进步吗?”
还是以特兰斯凯为例来回答这个问题吧。从表面上看,特兰斯凯具备了独立国家的所有标志:国旗、国歌、政府和使馆等。然而其宪法规定:“立法议会通过的法律须由特兰斯凯高级专员(南非政府派驻的政治代表)交给‘班图行政与开发部’呈请国家元首(南非总统)作出最后决定。”其国防、外交、内部安全以及某些司法和运输问题,也仍由南非政府直接管理。总的来说,部落酋长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实际上是在管理这个国家”则是高级专员。酋长们由于没有民主制度下所拥有的大众支持,本身也必须依赖外部的扶持,这就使得尽管班图斯坦有国家形式,但还是会跟南非政府亦步亦趋。事实表明,当个人权利缺位的时候,集体权利就成为攫取和篡夺的对象。
这套制度有什么结果呢?秦晖先生指出,班图斯坦的一大特点就是,凡班图斯坦“公民”均被剥夺了南非公民资格,从此只能以外籍人员的形式进入南非。而这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和社会的剥削制度。
总之,我们可以说,班图斯坦制度其实是一种共谋,在其中,白人政府和部落酋长们各取所需(南非政府要应对国际舆论,要彻底实现种族隔离,酋长们要谋取个人利益)。
在班图斯坦制度下,普通黑人既不能享受平等的公民待遇,又无法实际对班图斯坦的政治运作(进而对南非)形成影响。而南非政府则可以用这个来掩盖种族隔离的事实。南非政府曾经向监狱中的曼德拉许诺说,只要他承认特兰斯凯是一个独立国家并且搬到那里去,就释放他,给他自由。曼德拉拒绝了。他正确地认为,所谓班图斯坦制度,只是种族隔离的第一道“黑人防线”而已。要争取黑人的权益,就要打倒所谓黑人自己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