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讯 大元股份11日公告,在收到与大连实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书后,经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并听取代理律师等方面意见后,基于目前大连实德集团的现状,决定放弃上诉。其憧憬的数亿元“补偿金”也成了黄粱一梦。
2009年6月4日,在前控股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操纵下,公司与关联公司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大连韵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认为该协议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于2011年8月3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协议或裁定大连实德塑胶等单位(个人)赔偿公司损失,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2.5亿元。
案件于2012年5月3日、5月9日、6月29日三次开庭审理,依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大元股份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9万由原告大元股份负担(已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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