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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裕称将区别对待仿冒解百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2日 07:35  新京报

  “解百纳”纠纷跟踪报道

  本报讯 (记者 田丛)围绕“解百纳纠纷”,昨日,张裕高层首次集体到京作出说明。张裕总经理周洪江表示,公司对于市场上的侵权产品并不是一棍子打死,“只要你认同张裕的商标所有权,一切问题都可以谈”,而对于不尊重法律的同行,则保留使用一切权利。

  一个月前裁定下达之后,市场上就出现了张裕对其他企业产品的下架行为,这也令长城等联盟企业尤为不满。

  昨日,周洪江对此回应称,会有步骤、有区别地对市场上的仿冒产品予以清理,包括下架、法律追究等措施。“企业的态度不一样,我们会区别对待。”周洪江表示,只要对方认同张裕的商标所有权,旧账“一笔勾销”也存在可行性。

  对此,昨日下午,长城等12家企业发来声明称,张裕的下架行为在绝大多数商超都受到了抵制。长城等企业表示,诉讼期内他们仍会销售解百纳,并在统计张裕因下架给他们造成的损失。

  长城等联盟企业坚持认为解百纳是“cabernet”的中文译名,并有企业表示会注册“卡本纳”等商标。周洪江称,只要不是“解百纳”三个字,公司绝不会干涉。

  根据酿酒协会的统计数据,去年我国葡萄酒销售规模为150亿,其中解百纳的市场约15亿。周洪江称,去年张裕解百纳的销售近11亿。据记者了解,在张裕去年的利润贡献中,解百纳占到了35%左右。

  周洪江表示,他们会继续和同行沟通,对于认同裁定且生产解百纳的企业,甚至可以对其进行商标许可,当然这是在该企业拥有生产解百纳的工艺标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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