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襄矿石板沟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 桑显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093084X2
公示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襄)应急罚﹝2024﹞006号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24年3月14日-15日,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综合四组安全检查人员对石板沟煤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问题(隐患)78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晋(长)煤安处[2024]1028号),其中第37条问题:井下注氮机储气罐未按照特种设备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验。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九十条
处罚内容: 给予处罚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0
处罚机关: 襄垣县应急管理局
公示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襄)应急罚﹝2024﹞00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24年1月28日﹣30日国务院安委办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组第二工作组煤矿第7工作小组对石板沟煤业进行督导时,发现该单位存在问题(隐患)62条,要求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对企业问题(隐患)进行核查。2024年2月2日襄垣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导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问题隐患移送函》的移交情况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晋(襄)煤安处[2024]02009号)存在问题(隐患)62条,其中第2条问题:1501采区15-3#煤层的一翼内布置有正常生产的150103和150107工作面。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判定此项问题为重大隐患。
处罚依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八十八条第二阶次
处罚内容: 给予处罚人民币1500000元(壹佰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26
处罚机关: 襄垣县应急管理局
山西襄矿石板沟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08-10,法定代表人为桑显俊,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山西襄矿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地址位于长治市襄垣县下良镇曹家坪,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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