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25万元;于新永(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副行长)、王仲宏(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业务发展部主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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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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