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作出(2024)京01破申1179号《决定书》,决定启动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日盛”或“公司”)预重整程序,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2024年11月5日,北京一中院指定了东易日盛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
根据《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满足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年12月31日18:00(预重整管理人可以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期限)前提交报名材料。公司接预重整管理人通知,截至报名时间截止共收到40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提交的正式报名材料,其中15家为产业投资人,25家为财务投资人。
预重整管理人与公司正在积极有序推进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投资人遴选和谈判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的前置程序,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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