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素有“黄海明珠”美誉,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海岛县,也是我国唯一的海岛边境县。辖区内的195个海岛,似星辰洒落又似万峰嵌入碧波。 实践中,长海县人民法院獐子岛人民法庭立足海岛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通过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运用信息化全面实现立审执远程办案,织牢“纠纷不出岛+诉讼不进岛”多元解纷网。在下辖的獐子岛、海洋岛镇两个镇级岛及3个村级岛中,共创建褡裢岛、大耗子岛、小耗子岛3个村级“无讼海岛”,为平安长海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深入长海县法院及獐子岛法庭调研指导,对法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随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推进“一窗通办”融合诉讼服务改革,獐子岛法庭在此基础上,创新性发展为“一窗通办+纠纷不出岛”新举措,将各类诉答文书模板压缩成解纷“二维码”名片,张贴在辖区各处,并通过电视台、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转发,让海岛百姓实现诉前调解、起诉、立案、咨询“指尖办”,足不出岛实现纠纷“码”上解。 目前,解纷“二维码”名片已遍布獐子岛法庭辖区的每个角落,獐子岛法庭立案室的来访人员已明显减少,而且不断受到海岛群众的赞许和肯定。 工作中,獐子岛法庭持续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探索新模式,在原有法官进乡村与“法律明白人”共同调处纠纷工作模式的基础上,选派优秀法官、法官助理组建了一支“海岛调解小队”,通过“喊话”机制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实现海岛百姓“有纠纷不出岛”,矛盾纠纷“零成本”化解。 獐子岛法庭探索独具特色的海上“枫桥经验”,不拘泥于固定时间、地点办公,根据海岛渔民海上生产作业作息规律,在早间、午间、晚间、休渔期等时间节点,利用自有远程视频系统、互联庭审系统,创新“渔船上的法庭”“三间法庭”“假日法庭”模式,深入渔港码头,入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破除时空限制,方便海岛群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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