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一09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投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和2024年5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
●特别风险提示:控股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本次购买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42634Z),风险评级为低风险(一级)。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保障本金及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1.2%,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等。该产品在本次运作周期内预计收益40.29-72.33万元,最终以产品实际到期后收到的收益为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投资金额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本次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五)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42634Z)
起息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到期日期:2025年2月18日
理财期限:60天
存入金额:2亿元人民币
预期收益率=1.2%+1%×n/N,其中N为观察期内欧元对美元汇率交易日总天数,n为观察期内欧元对美元汇率的定盘价在[期初观察日定盘价-0.0412,期初观察日定盘价+0.0412]区间内的交易日天数。上述定盘价指观察日当日东京时间下午15:00彭博BFIX界面显示的欧元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交易日指彭博BFIX界面公布价格的日期。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六)委托理财的资金投资范围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欧元对美元汇率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和2024年5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和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和《方大炭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本次购买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42634Z),风险评级为低风险(一级)。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保障本金及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1.3%,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分析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严格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将对持有的理财产品持续跟踪、分析,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投资风险防控措施
1.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等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其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本次购买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42634Z)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到期的理财额度为7亿元。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9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彦珩、张明兴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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