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检察院干警来到青霞小学开展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知识讲座。
“谢谢你们的指导,依依(化名)再也没有出现夜不归宿的情况了,现在和我的关系也越来越亲近了,我很高兴……”2024年9月,四川省大邑县检察院检察官聆听电话那头依依继母李阿姨的诉说,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22年3月6日,12岁的依依在KTV聚会时认识了16岁的小林。在小林的嘘寒问暖中,依依当下决定与小林确定恋爱关系,并发生了性关系。
“你昨晚上去哪儿了?我一直找不到你。”依依的夜不归宿引起了李阿姨的高度警觉。见依依支支吾吾不肯开口,着急的李阿姨不断追问,依依才说出了实情。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李阿姨立即选择了报警。当晚,小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情况。
“虽然我是依依的继母,可我也心疼她、爱护她,出事之后我第一时间报了警,可孩子现在怨我、恨我,她说她要等小林‘出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2022年6月,李阿姨向前来调查的检察官哭诉道。
经调查了解到,小林父亲长期在外务工,对其疏于管教,小林母亲文化程度较低,自身缺乏法律观念,对小林更是鲜有青春期生理心理的科学引导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同时因采用打压式教育,小林十分抵触父母管束。缺乏正确家庭引导的小林因受网络不良信息影响,引发犯罪。而依依父亲亦长期在外务工,母亲离婚后断绝家庭联系,继母李阿姨因重组家庭的关系而怯于对依依管教,导致依依出现上述情况。
“近年来,这类‘恋爱’型强奸案件频发,往往与双方家庭教育缺乏或不当有关。面对这类案件,我们结合办案对双方的家庭教育、监护人监护履职情况等进行评估,以双方家庭教育情况调查为基础,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此外,借助妇联、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结合个案特点,以培养双方未成年人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改善家庭教育环境,真正实现双向保护的预期目的。”承办检察官说。
“我不是不管这孩子,可是他完全不听我们的话,现在还闯了这么大的祸!”小林的母亲告诉检察官。
因小林未满18岁,且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2023年3月1日,该院对小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依法开展针对性矫治教育。同时,该院向其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结合其监护人存在的问题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考虑到小林由母亲主要负责教养,检察机关重点对其母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针对小林母亲管教意愿强烈,但方式不当的问题,检察机关会同社工组织为其制定青春期子女教养方法、亲子沟通技巧、情绪管理等专题课程计划,帮助其调整自身教养方式;针对小林及其父母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检察官要求小林及其父母共同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同时针对小林还存在沉迷网络、出入娱乐场所等不良行为,责令其接受行为矫治。
针对依依父母重组家庭的特殊情况,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组织开展多维度家庭教育指导。针对依依家庭情感支撑较弱的情况,提醒依依父亲定期联系依依,安排李阿姨与依依共同参加亲子活动,增强家庭黏性,为依依建立良好家庭情感支持。妇联指派心理咨询师帮助依依科学了解青春期生理心理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因懵懂无知再次受到侵害。在检察机关与妇联的帮助下,李阿姨与依依解开了心结,建立相互信任关系,同时依依父亲和李阿姨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愿意加强沟通学习,帮依依健康成长。
“对于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全面梳理此类案件背后的共性问题,找准痛点,对症下药,以‘一般预防+社会治理’的方式,从根源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承办检察官说。
2024年8月12日,该院联合教育、妇联等部门共建家庭教育指导长效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对一般群体、重点群体和涉案群体分级分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10件。同时,该院牵头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合公安、法院、教育等部门联合研发专题课程,开展家长课堂、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等活动,覆盖11个乡镇(街道)和37所学校,受众3万余人。
此外,为了解决案件暴露出的未成年人安全风险隐患,该院以法律监督助推社会治理,通过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对涉案KTV进行行政处罚。有关部门对辖区20家KTV、网吧开展走访调查,对3家KTV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行为予以处罚,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推动全社会形成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强大的合力,照亮未成年人成长路上“隐秘的角落”,既是民之所愿,也是检察机关孜孜不倦的追求。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凝聚社会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网。
(王兴梅 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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