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近期出台的保险业新“国十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科技保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毫无疑问,科技保险领域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丰富产品种类
随着科技强国战略的逐步实施,科技活动的范围和场景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科技金融体系中,科技保险扮演风险管理的关键角色,弥补了传统金融工具仅能解决资金问题的不足,其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科技活动中均可深度参与,科技保险可以更深层次地激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太平科技保险表示,随着科技创新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地位,科技金融作为重要的助推器,保险可以发挥保险保障和杠杆作用,围绕科技创新活动的全生命周期,在不同阶段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同时还可以联动金融资源提供定制化金融产品服务,科技保险有着较为广阔的市场需求。
随着科技进步步伐的加快,科技风险呈现出交叉性、复杂性的特点。展望未来,科技保险将不断丰富产品种类,不断提升保障能力。阳光财险表示,目前市面上已有的科技保险产品大多为针对科技企业特定领域的普适性保险产品,面对科技企业多样化、定制化的风险保障需求,保险企业将提供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风险保障方案,以满足初创型、成长型、成熟型等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需求。国任保险进一步分析,未来科技保险产品将更加注重满足科技企业的特定需求,如网络安全险、研发失败险、创业责任险、ITPI等,以应对新技术和新业务模式带来的风险。这些产品的创新将帮助科技企业分散风险,保障其创新活动的持续进行。
传统保险保障聚焦单一经济赔偿服务模式,难以满足科创企业发展产业链和供应链多样化风险需求,未来,科技保险的服务属性将进一步增强,科技保险将承担起科技风险管理者和科技创新参与者的角色。正如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分析,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保险公司不仅仅是出险后的损失理赔,而更可能是防范风险、帮助科技企业融资、提供技术帮助等。科技保险将呈现类似医疗中的“保险+健康服务”等模式,走向“保险+服务”的融合发展,将保险服务融入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管理方案。
从国际上看,以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也在政策层面大力推动科技保险的发展。国任保险指出,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科技保险行业也将呈现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国内外保险公司将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科技保险行业的创新发展,同时探索跨境保险服务的可能性。
转变传统盈利模式
科技创新是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领域。这也对科技保险的承保带来挑战。当前,科技保险未能在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充分发挥保障作用。需要保险公司完善风控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业内普遍认为,科技保险的发展,依赖于政府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协会等相关参与方共同努力、协同推进。
科技保险自身特殊属性,决定了其发展不能只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专家朱少杰对此建议,由于科技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政府部门牵头建设基础性服务平台或系统、出台配套的支持性政策,以推动科技保险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例如,政府部门应搭建科技创新企业的信息披露系统,减少因科创活动的复杂性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科技保险供给的抑制效应,构建保费补贴的动态调整机制;建设科技保险的共保平台,便于险企共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保险风险。
在财税支持方面,杨泽云认为,政府应对于保险公司开展的科技保险业务实行税收优惠,以激励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人保财险有关负责人近日撰文表示,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科技保险扶持政策和保费补贴政策,建议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推动在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扶持政策和补贴政策,同时要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在地方层面建立地方补贴政策,形成多层次科技保险扶持政策体系,推动科技保险常态化、规模化发展。
从保险公司自身来说,应借助科技赋能提升科技保险专业能力建设。太平科技保险直言,目前科技保险产品覆盖范围和保障领域有限,保险公司应针对不同科技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求开发多元化定制化的保险方案,同时要结合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分阶段金融融合创新,聚焦核心风险创新保险+金融组合模式探索,不断丰富科技保险产品供给。
保险识别和计量风险的基础是大数法则。但科技研发往往钻研更加细分的小众领域。在保险公司缺乏历史数据、风险评估模型不成熟的情况下,如何进行风险定性和损失定量困扰着保险公司。大地保险认为,保险机构有必要转变传统盈利模式,以介入科技创新的产业化进程为突破,积极吸纳第三方机构建立科技风险预警机制,通过“保险+服务”强化过程管控,打造新的风险保障渠道。同时,引导科技型企业强化风险意识,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管理创新过程中的可保风险。
风险减量服务是保险业变革的重要趋势,是实现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和手段。科技保险的发展也应该以风险减量为着力点,多方共赢谋发展。朱少杰建议,险企应跟踪科创活动并提供风险减量服务,帮助科创企业排查科创之路的风险隐患并给出解决对策。阳光财险同样认为,保险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的同时,承担起科技风险管理者和科技创新参与者的角色,使保险保障与服务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更好地满足科技产业发展中多样化的需求。
在科技金融的框架下,科技与保险的融合不仅拓宽了保险业的服务边界,也推动了科技行业的发展。对于科技企业而言,主动拥抱科技保险,不仅能有效规避经营风险,还能借助保险资金的支持,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市场拓展。可以期待,在未来的科技变革中,保险业将继续深化与前沿科技的融合,推出更多创新保险产品,满足科技企业的多元化需求。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成为推动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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