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回应女子撞树枝身亡被认定主责#【#54岁女子乡道撞上断裂树枝身亡#交警认定死者主责,当地政府次责】“我母亲骑电动自行车回家,撞上了已经断裂但仍悬挂在马路正上方的树枝不幸身亡。交警部门认定镇政府未及时修剪树木负次责,但镇政府否认行道树和他们有关,不愿承担责任。”陕西兴平的赵先生气愤地向记者反映。赵先生的母亲白女士今年54岁,在兴平丰仪镇一所学校任职,尽管当时戴着头盔,但还是不幸身亡了。“母亲按照电动自行车的国标最高限速25公里/小时的速度,在没有非机动车的道路上行驶不能认定为超速。”他还认为,母亲撞上树枝是因为旁边行驶的机动车逼迫所致,属于无接触事故引起。赵先生表示,针对事故认定报告,他已申请复核。(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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