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成功办结一起涉机动车辆检测作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据悉,这是湖南首例涉机动车检测作弊入刑案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现有效衔接。该案中,公检法与行政部门合力共同推动,充分彰显“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赔尽赔”的生态理念。
2024年1月4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重点问题检查,发现其疑似利用计算机软件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随后,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立案调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经过执法人员的法规制度教育,深刻认识到“机动车车辆尾气超标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自己在此次事件中的错误,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提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请求,愿意积极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其做法依法得到当地检察部门认可。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按程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因路况、操作人员及行驶里程等因素的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使得排污事实的定量分析变得极为复杂”这一情况,受委托开展调查评估的湖南省地质实验测试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创新性地采用了“生命周期法”来进行机动车尾气成本核算,较好地确保了赔偿金额的客观公正,得到了公检法及赔偿义务人的一致认可。
本案办理过程中,娄底市森林公安局、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娄底市人民法院、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指导有力,新化县森林公安局、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新化县人民法院与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四个部门紧密合作,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这种跨部门的协作机制,确保了对伪造和篡改机动车检测数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打击。专家鉴定意见出具后2天内通过一次磋商达成损害赔偿协议,赔偿金额161460元,赔偿的资金用于替代性修复环境、生态损害赔偿警示教育宣传等方面,形成了很好的示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法院在审判该案件时,也将依法酌情考虑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态损害赔偿的情节;这一做法强调了法律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也促使违法行为人自觉履行赔偿义务。通过这样的联动机制,不仅提高了案件处理的效率,还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办理探索了可行模式、提供了经验借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相关同志表示,依法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行为是今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在该领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开拓性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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