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6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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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本行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批准董事长、执行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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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批准监事长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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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张辉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黄秉华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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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让·路易·埃克拉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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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张然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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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李子民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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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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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张辉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张然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子民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三年,将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各自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柳思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6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于2024年12月20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1.关于刘辉先生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非执行董事刘辉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2.关于楼小惠女士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非执行董事楼小惠女士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3.关于李子民先生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4.关于张然女士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选举刘辉先生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楼小惠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子民先生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张然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委员。
刘辉先生在专业委员会的上述任职,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李子民先生在专业委员会的上述任职,自其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楼小惠女士、张然女士在专业委员会的上述任职,自张然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
此外,刘晓蕾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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