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12月20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贵州证监局关于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2021年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存在以下问题:对标的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披露不准确、对标的公司经销收入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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