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自昌)养老金融作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重点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之一,是金融政策、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的重要落脚点,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山西省是否在养老金融方面制定具体配套细则,具体内容又包括哪些方面呢?
12月20日上午,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副局长段学东介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于2024年8月研究出台《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养老金融工作的通知》,初步构建形成养老金融“3820”工作体系,即3个维度、8项任务和20项举措。
在划分“3个维度”方面,结合养老金融发展,统筹划分为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三个发展维度。其中,养老金金融,重点提出为制度化养老金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的要求,本质是助力制度化养老金实现保值增值;养老服务金融,是指除制度化的养老金外,要求为社会群体提供满足养老需求的财富积累、消费以及其他一系列金融服务,本质是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养老需求;养老产业金融,要求为养老相关产业、银发经济发展提供投融资金融服务,本质是满足养老产业各种投融资需求。
其次,明确“8项任务”。对照养老金融发展维度,提出八项重点任务。养老金金融方面,要求做好助力第二支柱发展、推进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金发展等三项任务;养老服务金融方面,要求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养老保障供给质效、优化适老化金融服务等三项任务;养老产业金融方面,要求加大信贷支持和保险支持力度等两项任务。
与此同时,提出“20项举措”。围绕八项重点任务,提出符合山西省发展实际和特色的二十项工作举措。如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方面,依托第二支柱积累的批量客户资源,优化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提高企业职工个人养老金参与率,提升个人养老金缴存率和投资率;增强养老保障供给质效方面,要求不断提升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对老年群体的保障水平,探索推广老年人专属意外保险产品;加大信贷和保险支持方面,提出加大县域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等举措。
段学东表示,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将持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助力养老金三支柱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养老金融服务供给,持续加大养老产业支持,全力为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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